证券要闻

千亿回购方案悬念仍存!中国平安发数则重磅公告 增设3个联席CEO

中国平安今日晚间连发数则公告,披露了公司今年前11个月的保费情况,公布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结果,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结果。

对于此前广受市场关注的回购事项,中国平安表示,由于上交所正在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公司或会根据后续规定对回购具体方案进行完善和补充。这表示,截至目前,上述回购计划具体的回购上下限等信息仍未能明确。

1、中国平安连发数则公告 回购具体方案或仍待完善和补充

中国平安晚间连发数则公告,披露了公司前11个月的保费情况,资料显示,公司前11个月保费收入合计6605.07亿元,其中寿险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4375.53亿元,财险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2229.54亿元。

与此同时,公司今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完善公司执行委员会决策机制和组织体系的议案》 ,在执行委员会现行“执行官负责制”基础上,增设三个联席首席执行官岗位(CEO),由李源祥、谢永林、陈心颖担任,并由李源祥分管个人客户综合金融业务、由谢永林分管公司客户综合金融业务、由陈心颖分管科技业务。在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的领导下,三位联席首席执行官分别对三大业务主线实施统一领导、专业分工。

此外,为将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长期绑定,中国平安还正式推出长期服务计划,授予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一定的额度,作为员工应付薪酬的组成部分,购股来源为公司在境内外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库存股、协议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流通股票等。参与人从公司退休时提出归属申请,在得到确认并缴纳相关税费后最终获得计划权益的归属。具体方式包括: (1)直接将已授予计划权益所对应的公司股票归属至其个人证券账户;(2)委托资产管理机构代为出售或转让已授予计划权益再予以兑现。

此前,中国平安的回购事项广受关注。对于此事,今天的公告也披露了进一步的信息。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包括回购事项在内的五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对于回购事项,中国平安表示,该决议案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将由股东大会授权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制定回购具体方案,后续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种类、批次、数量及运行时间仍有待确定及具有不确定性。

中国平安还表示,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回购具体方案尚待公司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等批准后方可作实。由于上交所正在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公司或会根据后续规定对回购具体方案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将于适当时候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会议批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执行后续股份回购计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表述也意味着,截至目前,上述回购计划具体的回购上下限等信息仍未明确。

2、中国平安此前曾披露回购意向 市场预估最多回购资金可达千亿元

今年10月29日晚间,中国平安在港股市场发布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提及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通告表示,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内、境外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公司发行总股本的10%。

市场人士认为,按照中国平安近段时间的市值规模,如果中国平安按照10%的总股本的最高上限回购,回购金额或超过千亿元人民币,有望创造A股回购规模最高纪录。

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大力支持上市公司进行回购。

9月6日,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进行专项修改,支持股份回购。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对公司法有关资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赋予公司更多自主权,有利于促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不过,为了防止忽悠式回购,监管层也对回购方面的一些细节逐步进行完善。

10月12日,深交所即发布增持及回购公告格式,支持市场增持回购行为。通过从严监管,防范“忽悠式回购”行为。

11月23日,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

在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方面,沪深交易所在征求意见稿中均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并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

如果按照上述规定,中国平安最终会制定什么样的具体回购预案,备受投资者关注。

3、不少公司预案回购上限仍超过下限的1倍

截至目前,尽管中国平安提出回购股份的计划,但尚未出台正式的回购股份预案。

据Choice数据,在年内已公告回购预案的公司中,有34家公司预案回购金额上限在10亿元或以上,其中陕西煤业属最高,回购金额上限达到50亿元,其次为美的集团,为40亿元。

不少公司回购金额的上限远远超出下限的1倍。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上限远远超出下限的1倍的预案,基本都是在交易所出台公布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之前出炉。

比如陕西煤业的回购预案显示,公司回购金额的上限为50亿元,下限为10亿元,上限超过下限4倍,该公司的回购预案推出时间为9月6日晚间。

又如欧菲科技的回购预案显示,公司回购金额的上限为20亿元,下限为5000万元,上限超过下限39倍。该公司的回购预案推出时间为9月27日晚间。

此外,还有不少公司的预案中只明确了计划回购的上限,没有明确下限。如美的集团的回购预案中,关于拟回购金额的表述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分众传媒的回购预案中,关于拟回购金额的表述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